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2026年度兵团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工作的通知》(兵人社函〔2026〕73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兵人社发〔2023〕56号)《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事业单位三级岗位管理办法》(兵人社发〔2025〕5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6年度兵团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及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的人员范围为:兵团实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的事业单位中,现聘本单位主序列正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不含延聘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有二级岗位《办法》第十五条和三级岗位《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参与申报推荐。
二、申报程序
申报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自下而上、逐级审核、民主择优的方式进行。
(一)个人申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兵团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申报审核表》和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近三年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奖项、科研成果、荣誉称号等证明材料)。
(二)组织推荐。各单位按要求组织推荐工作,通过单位民主推荐、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提出拟推荐人选,党委教师工作部汇总初审。
(三)初审。党委教师工作部对拟推荐人选资格条件进行初审,依据申报条件和岗位说明书规定的职责任务,结合个人政治表现、专业能力、业绩贡献等方面进行综合考评,确定拟推荐人选,并报学校党委审定。
(四)校党委审定。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结果,由校党委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兵团人社局复审。
三、注意事项
学校受理申报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材料的截止日期为8月10日,逾期不报视为放弃申请。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选拔标准,严肃评选纪律,做好组织推荐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田方圆0997-4681605
附件1:兵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人选推荐汇总表
附件2:兵团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三级岗位审核表
党委教师工作部
(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6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