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3年07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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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部门: 人事处劳资科
各单位收集工资(其他)变动的文件依据
依工资管理业务须知内容,各单位操作人员填
(重新)确定工资审批表
工资变动审批花名册
建立(录入)个人工资档案
报学校人事处劳资科审核
填写兵团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增(减)方案审批表 由人事处领导、分管校领导签字审批后执行
将工资审批花名册通知计财处兑现并补发工资
按月填写工资基金管理手册,由兵团主管部门审批后按月核发全校工资基金
年末填写《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统计年报》上报兵团
年末将工资审批资料移交综合档案室
个人工资材料交人事档案室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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