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加强管理干部职业发展建设,进一步激发广大管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根据《管理职员岗位评审工作实施方案》,学校将启动2020年度管理职员岗位评审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塔里木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评聘办法》(校发〔2020〕2号)评聘条件的专职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二、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对照评聘条件,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塔里木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评审表(附件1),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用人单位审核、考核推荐
1.审核。用人单位重点审核学历、资历、奖励、工作业绩等,审核申报材料和工作业绩的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评聘条件,申报人员提交的所有复印件,均需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考核推荐。用人单位成立管理职员岗位评审考核推荐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申报人员向用人单位考核推荐小组述职,考核推荐小组结合审核结果,对申报人员的品德、能力和业绩等情况进行评议,出具明确的推荐意见。并在塔里木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评审表填写任职期满考核意见及基层单位意见。各用人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领导全程监督本单位考核推荐工作。
3.公示。用人单位按单位公式模板(附件2)将拟推荐人选情况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上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推荐人选名单,并在塔里木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评审表填写呈报单位意见。将推荐人员申报材料、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附件3)及2020年度管理职员岗位评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附件4)上报学校管理职员岗位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840092381@qq.com)。
(三)复核
学校管理职员岗位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复核申报人员是否符合评聘条件,推荐程序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复审申报人员申报材料。
(四)组织评审
由评审专家对用人单位管理职员岗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按比例确定拟聘人员,经公示后,报学校审定。
三、申报材料
1.塔里木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评审表(一式两份,A3正反打印,每页均需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2.管理职员岗位申报人员自评表(附件5)一份,A4正反打印。
3.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任现职职员资格证书、聘书或聘文、各种获奖证书(复印件,均需审核人签字、注明审核日期并加盖单位公章)。
4.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表(复印件,到党委组织部档案室借取复印,并加盖档案复印章)。
5.评审条件要求的公文、业务性文件、工作报告、工作总结等,重要文件须附公文底稿纸复印件,加盖档案馆公章。
6.任职文件,访惠聚、挂职、借调、支教、内地高校服务管理等相关证明。
7.有效期内的计算机合格证(或成绩单)。
上述材料按顺序装档案盒,并按材料顺序制作材料目录。
四、工作要求
1.各用人单位要严把评聘条件,严格工作流程,严肃工作纪律。对管理职员岗位申报、审核、推荐等环节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申报人员申报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核实,取消其申报资格,三年内不予受理其申请管理职员岗位,情节严重的,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用人单位存在参与弄虚作假行为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期间停止该单位管理职员岗位的推荐资格;工作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要严肃追究责任。
2.申报材料经审定后,原则上不接受变更,如有特殊情况,需提交书面申请,用人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人事处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变更。
五、其他
各用人单位要明确时间进度,2020年11月23日前完成审核、推荐和公示,11月24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选申报材料统一报人事处师资科,逾期不予受理。
各用人单位在落实管理职员岗位申报、审核、推荐工作中,如遇到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与学校管理职员岗位评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0997-4680614
附件:1.塔里木大学管理职员岗位评审表
2.单位公示模板
3.用人单位考核推荐结果公示表
4.2020年度管理职员岗位评审推荐人选基本情况汇总表
5.管理职员岗位申报人员自评表
塔里木大学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