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学校人才队伍建设,加快提升学历层次,优化学历结构,根据《塔里木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现就做好2025年教职工在职报考研究生推荐工作的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原则
围绕兵团特点南疆特色一流大学建设要求,立足人才梯队建设,坚持按需培养、突出重点,以服从学校工作需要为前提,在保证教学、科研和其他各项工作正常运行的前提下,结合申请人的工作业绩及实际表现,统筹安排教职工培养工作。
1.教师、科研岗位
各单位按照学科建设需求,根据目前队伍学历结构以及在读人员情况,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及申请人培养潜力,综合确定推荐人选。
2.教辅、行政管理岗位
按照《塔里木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来校工作满5年的教辅、行政管理岗位人员,经单位推荐,报考与从事岗位工作相近、相关专业的硕士研究生,报学校批准后,可纳入培养计划,但不得脱产学习。
3.处级领导干部
处级领导干部申请攻读研究生学位,由所在单位推荐,报组织部按程序确定推荐人选后,报人事处备案。
二、推荐要求
1.坚持学科建设导向。各单位要依据学科建设目标,重点考虑学科建设和人才队伍建设的发展需要,适当向重点学科及博士点相关学科(专业)倾斜,报考专业原则上不得超出学院界定的二级学科范围。
2.统筹兼顾各类专项计划。各单位要结合人才结构现状和目前在读学位人员情况,重点推荐教师报考“定向对口支援计划(中国农业大学、浙江大学、华中农业大学、北京化工大学、东华大学、吉林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定向少民计划”“定向援疆博士师资计划”等专项计划,也可报考国内“双一流”高校、“9+1”联合培养高校,以及南京农业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中国地质大学(武汉)、武汉大学、中国海洋大学、南京理工大学、东北农业大学、塔里木大学等“定向委托培养计划”(若报考“定向委托培养计划”,需报考者提前与拟报考学校沟通,确认能否不调档案录取在职考生,且后期网上报名时必须填报“定向”;凡培养高校要求调档案的,均不予推荐)。辅导员、教辅及行政管理人员攻读硕士的,原则上报考塔里木大学“定向委托培养计划”。
3.严格审核把关。各单位要按照文件要求严格审核报考条件,原则上不满工作年限(截至申报当年)要求的不予推荐,夫妻是双职工且一方已在读研究生的,另一方暂不推荐。要统筹考虑学科建设需求和人才培养潜力综合确定推荐人选,要让优秀的人才到一流的高校深造,要坚持学以致用原则,对人选进行排序推荐。对于教师报考博士的,可推荐报考最多2个不同高校专项培养计划,若同时被录取的,必须优先攻读“定向对口支援计划”“定向少民计划”“定向援疆博士师资计划”,否则学校不予资助。
各单位推荐人选报人事处汇总审核,经学校审定后纳入培养计划。
4.强化合同管理。各单位要加强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管理,及时与推荐报考人选签订《塔里木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协议书》,对于不签订培养协议的,不予推荐。要强化过程管理,凡经学校审批纳入培养计划并被录取的人员,各单位要及时跟踪、督促学习进展情况,必须按规定研究生学制按期毕业并取得学位。
三、报送材料要求
(一)推荐材料
1.《塔里木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协议书》,一式三份(单位及推荐人选分别完成乙方、丙方相关内容)。
2.《2025年在职培养研究生计划及推荐人选登记表》(单位推荐人选均需填写,单位汇总)。
(二)报送时间
以上材料纸质版均需加盖单位公章,于9月6日13:00前报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09室),同时将《2025年在职培养研究生计划及推荐人选登记表》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1102446416@qq.com。
四、注意事项
1.推荐人选严格按照报考院校2025年招生简章学科专业名称填写《2025年在职培养研究生计划及推荐人选登记表》,报考院校尚未发布2025年招生简章的,可参考该院校2024年招生简章。报考信息经学校审定后,不得更改。由于专业名称错误造成考生无法录取的,后果自负。
2.目前教育部暂未发布2025年“定向少民计划”工作通知,拟报考“定向少民计划”研究生的推荐人选,可参考2024年招生计划,提前准备好报名材料,做好报名准备。
附件:
1.《塔里木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
2.《关于修订<塔里木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学位管理办法>的通知》
3.塔里木大学教职工在职攻读研究生协议书
4.2025年在职培养研究生计划及推荐人选登记表
5.《关于做好2024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研究生报考工作的补充通知》及相关附表
(附件1、附件2、附件5可直接点击打开链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4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