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加强银龄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工作成效,按照《塔里木大学“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校发〔2025〕72号)文件精神,现启动2025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考核及在校天数核算工作,具体如下:
一、考核依据
按照《塔里木大学“高校银龄教师支援西部计划”实施方案(试行)》文件有关规定,银龄教师超额完成岗位职责规定工作量的,学校核发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标准为教授:260元/学时,副教授:200元/学时。银龄教师在校工作期间,按照60元/天的标准核发伙食补助(寒暑假除外)。
二、超额工作量考核
自2025年春季学期开始,银龄教师超额工作量绩效考核工作每学期开展一次,考核对象为本学期聘期已满的银龄教师(即每位银龄教师在一个聘期内只参加一次超额工作量考核)。各单位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工作任务及工作量标准对本学期末聘期已满的银龄教师进行超额工作量绩效考核,本次考核还需结合部分已参加过2024年秋季学期银龄教师超额工作量考核结果开展,重新按照完整聘期进行超额工作量的考核核算。
三、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天数核算
银龄教师的伙食补助按照在校天数每学期核算发放一次。本学期核发对象为2025年春季学期在聘银龄教师,统计时间范围为2025年2月17日-7月14日。各单位须精准统计2025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在校时间天数,因公因事请假的时间不在统计天数内。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考核工作,认真组织开展,对照岗位职责认真审核超额工作量的相应支撑材料(附件1、2、3),准确填写《塔里木大学银龄教师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审核表》(附件4)。
2.各单位要认真梳理银龄教师2025年春季学期在校期间的请假考勤情况,实事求是的统计在校天数,填写《2025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在校天数及伙食补助发放信息统计表》(附件6)。
3.各单位须将审核无误的银龄教师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考核支撑材料(附件1、2、3、4、5、6,纸质材料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及经办人签字盖章)于6月30日12:00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人事处师资科(行政楼209室);附件5、6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tdszgl@taru.edu.cn
联系人:李宁;联系电话:0997-4680614/18890962212
附件:1.塔里木大学教师教学工作量表(教务处)
2.塔里木大学研究生教学工作量登记表(研究生处)
3.塔里木大学青年教师导师制情况登记表和责任书
4.塔里木大学银龄教师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审核表
5.2025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超额工作量奖励绩效考核审核信息统计表
6.2025年春季学期银龄教师在校天数及伙食补助发放信息统计表(2025年2月17日-7月14日)
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人才工作办公室)
202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