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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年03月21日

作者:王德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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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里木大学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关于教学质量鉴定的补充规定

 

2013629日塔里木大学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审议,现就我校中级职称评审中教学质量鉴定的规定如下:

一、申报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教学质量鉴定表》,报学院、教学管理部门鉴定。

二、申报人员必须提供与教学鉴定结果一致的佐证材料。(如:学生评教结果、教学督导组反馈意见、教学技能大赛获奖、多媒体课件大赛获奖、优秀教师称号等。)且经相关管理部门签字盖章。

三.上述意见自下发之日起执行,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塔里木大学职改办

2014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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